景洪市:风腐同查 “亮剑”酒驾顽疾

来源 :景洪市纪委监委| 浏览量 : | 发布时间 :2024-04-23 17:24:43 | 【 打印正文 】


近日,景洪市纪委监委制发《开展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“四风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》,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,通过健全配合联动机制,提升身份信息比对和线索移交时效,坚决倒查追溯背后“四风”问题,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“亮剑”酒驾醉驾行为。

“从公安机关反馈的数据看,仍有党员、公职人员和村组干部酒驾醉驾问题突出。从查处情况看,单纯酒驾醉驾行为占比较大,而且越往基层情况越突出,有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。因此,对酒驾醉驾顽疾的查处力度要再加大,强化警示震慑,将司空见惯、不以为然的不良习惯、意识、行为逐一纠正过来。”据景洪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,自专项治理行动以来,共查获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19件,通报曝光5批16起。

为打好查处涉酒驾醉驾问题“组合拳”,景洪市纪委监委联合公安交管、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核查机制,强化数字赋能。公安交管部门将查处的涉嫌酒驾醉驾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发布到信息反馈平台,其他各部门联系人迅速跟进,根据各自职责进行信息核对,通过“大数据”碰撞比对后,由市纪委监委在时限范围内对党员、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酒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。

按照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市纪委监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,由核查组先行核查酒驾醉驾背后“四风”问题,做到“四查清”“两监督”,即查清饮酒原因、查清参与人员、查清饮酒场所、查清费用来源;监督是否存在执纪、执法、司法人员包庇袒护的情况,监督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。

与此同时,市纪委监委健全线索流转机制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及时对公安交管部门移送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分办。并协同司法机关及时甄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信息,及时移交问题线索。对于异地管辖的干部,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置。同时以“起底+倒查”的方式,对党的二十大以来受理的党员、公职人员涉酒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全面复盘,确保做到不漏一人。

在专项治理中期,市纪委监委向酒驾醉驾问题突出的6家单位(部门)党组织发出工作提醒函,要求其深刻查摆问题根源,并倒查教育管理监督责任。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,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通过政治谈话、日常提醒、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把“严”的主基调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

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加强对作风建设“由风及腐,风腐一体”的规律性认识,把专项治理纳入以“小”见严纠“四风”“固堤行动”一并实施,协同相关部门每季度比对涉嫌酒驾醉驾人员身份信息,常态化开展工作。(景洪市纪委监委 张灿坤 || 责任编辑 谭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