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研究丨巡察要“摸着石头过河”不停创新

来源 :勐腊县纪委监委| 浏览量 : | 发布时间 :2024-04-28 21:30:44 | 【 打印正文 】


巡视制度自建党初期诞生以来,一直在改革创新中发展,特别是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,先后三次修订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,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巡察工作,随同巡视制度一并写进了党章。应该说,巡察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。

2024年是省委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三年,即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。紧扣“巩固提升”主题,实施“四巩固、四提升”八项行动,要求我们强基固本、创新求变,推动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,其中,“加强探索创新”就是主基调。要让省委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见效,还需广大巡察干部因地制宜、因人施策,敢闯敢试、开拓进取,这就要求巡察干部要具有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精神。

“摸着石头过河”要勤于学习。学习是创新发展的前提和动力。荀子在《劝学》中说“学不可以已”,告诉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。学习不仅是加强自身修养的基础,更是一种政治责任,作为巡察干部,肩负的是对被巡察党组“政治体检”的重要职责,只有认真学习、边干边学,才能够精准发现问题。巡察组干部都是临时抽调人员,来自各行各业,对巡察知识掌握不全面、业务不熟悉,巡察中怎样开展谈话、怎样发现问题、怎样寻找线索、怎样撰写巡察报告,仅靠短暂的巡前培训是远远不够的,必须要求广大巡察干部“摸着石头过河”,在巡察中边巡边学、边学边实践,这也是发挥巡察岗位“大熔炉”和“练兵场”作用的体现。

“摸着石头过河”要勇于挑战。挑战是创新的动力,而创新则是应对挑战的方式,是超越自我,实现发展的途径。巡察组按照“一轮一组建、一次一授权”方式组建,每一轮巡察组面对的都是新单位、新任务,也是新挑战;面对挑战,我们可以通过创新来突破困境,实现目标。面对一个新的被巡察单位,巡察组仅有进驻前的7天准备时间来了解基本情况,而且巡前征询的材料参考价值不高,也没有可供参考借鉴的经验办法,但“河”必须要过,任务必须完成,这就要求我们巡察干部要拿出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勇气和魄力,着力在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上寻求突破口和切入点,瞄准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责任,突出“关键少数”发现问题。

“摸着石头过河”要善于总结。在总结中思考得失,在思考中总结规律,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。人们常说“实践出真知”,但“真知”并不是在实践中自然出现的,而是对“实践”总结思考、提炼概括的结果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同样是实践,是不是真正上心用心,是不是善于总结思考,收获大小、提高快慢是不一样的。如果忙忙碌碌,只是机械做事,陷入事务主义,是很难提高认识和工作水平的。”我们在把巡察利剑直插基层,将创新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同时,更要领悟“摸着石头过河”的要义,不断通过实践摸索、总结经验,把巡察实践中成效好经验、做法,提炼固化为有可持续运用、便于复制推广的制度。

“摸着石头过河”其实质就是从实际出发,坚信实践出真知、出思路、出创新、出举措。我们巡察干部要强化“有思想的行动”、“有思考的工作”、“有挑战的探索”,突围“舒适区”,突破“瓶颈期”,锐意进取,敢作善为,积极探索具有“云岭味”的新经验新做法。(勐腊县纪委监委 曾学文 || 责任编辑 谭蓉)